天津特种工上岗证报名啦

  • 教育 | 发布人: | 日期:2019-09-10 | 0人参与 | 工作必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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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作业人员范围:   1.电工作业,含发电、送电、变电、配电工,电气设备的安装、运行、检修(维修)、试验工,矿山井下电钳工;   2.金属焊接、切割作业,含焊接工,切割工。   3.起重机械作业,含起重机司机,司索工,信号指挥工,安装与维修工;   4.企业内机动车辆

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规定: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、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(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)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,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。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。

联系人:李老师

电话:137316890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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